文化消费扶贫是指通过对贫困地区的文化产品与服务进行消费,来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作为消费扶贫中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包括乡村旅游、文创产品、特色农产品、演出等在内的文化消费在助力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将对文化消费扶贫两端的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如何有效连接等问题深度探讨,期待读者与我们共同在评论区讨论想法!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对贫困地区产品与服务进行消费,来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重要的扶贫方式。消费扶贫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不同地区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成为我国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格局的一个缩影。
文化消费扶贫是指通过对贫困地区的文化产品与服务进行消费,来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作为消费扶贫中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包括乡村旅游、文创产品、特色农产品、演出等在内的文化消费在助力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欣喜的看到,在湖南湘西,十八洞村乡村旅游红火红火,苗家人生活有滋有味;在云南,全省有规模游客接待的贫困村达1000余个;在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板告村,水族马尾绣体验、水书体验、水族牛角雕等成功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这些往日闭塞的贫困地区通过发展特色文化产业、乡村旅游产业,吸引文化消费,摘掉了贫困的帽子,生活面貌焕然一新。实践再次证明,文化消费是脱贫攻坚的重要推动力量。
日前,《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行动方案》正式印发,就持续释放消费扶贫政策红利,进一步推进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出明确任务要求。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此时此刻重新审视、思考现有的文化消费扶贫成果、总结文化消费扶贫实践经验非常重要。
消费连接供需,审视文化消费同样需要从这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进行思考。文化消费助力脱贫攻坚,“卖家”“买家”以及两者之间的“桥梁”等问题都要考虑周全。只有这样消费扶贫才不会是“一次性”的“献爱心”,才能形成长久的“造血剂”,实现长短结合、标本兼治。
从“起点”走向“新的起点”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决胜之年,脱贫攻坚有了更新的任务,那就是要以此为起点,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于此,文化消费扶贫的重要性也将不同于以往。如果说现有的文化消费扶贫形式与成果是“赠人玫瑰,手留余香”,那么未来的文化消费扶贫将成为实现乡村振兴的“金马达”。
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吾屯村,“家家作画、人人从艺”,热贡艺术一片繁荣景象;西宁市湟中县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推出的以农民画、壁画等八种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为主的“八瓣莲花”文化产业欣欣向荣……文化消费扶贫的发展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这是毫无疑问的。近年来,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用事实证明文化消费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广阔天地。
文化资源禀赋优势是文化消费扶贫可行的天然优势。我国贫困发生地多数处在少数民族、革命老区、边疆地区,这些或是自然环境优美、山清水秀,或是民风淳朴、文化特色鲜明、特色文化资源丰富,习俗、礼仪、建筑等诸如此类的文化资源成为新时代乡愁的“活载体”。它们文化价值斐然,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背景下,成为吸引消费的重要要素,其愈发凸显的经济价值,亟需消费来进一步激活。
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监测报告(2019年上半年)》显示,2019年上半年全国乡村旅游总人次达15.1亿次,同比增加10.2%;总收入0.86万亿元,同比增加11.7%。在追求美好生活需要的过程中,乡村里的绿水青山重新回归人们文化消费的选择。一方是亟待进行全面挖掘与消费刺激的文化消费资源,另一方则是“嗷嗷待哺”的文化消费群体。几十亿总人次的背后,是庞大的消费市场不容小觑的消费能力,这恰恰是文化消费扶贫的蓬勃生命力所在。
从起初的“吃农家饭、住农家院”,到包括现代农业、休闲农场、乡村酒店、主题民宿、艺术空间、农业庄园、乡土博物馆、特色文创产品开发,乡村旅游早已突破了单一的形态,形成了丰富的产业形态与多层的产业业态。直播销售、网络营销等新玩法也让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翻开全新一页。勤劳、智慧的中国人民在脱贫致富的大路上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开创了乡村文化产业的一片天地。前人修路、后人行。已有的产业实践,正是乡村文化产业进一步提质升级以满足全新消费需求的“台阶”与新的起点。
消费反作用于生产,对生产起促进或阻碍作用。相对于一般的消费扶贫,文化消费扶贫的形式与内容更为多元、复杂。文化消费所具有的身临其境之感,建立并融入了消费者与贫困地区的关系,更能够带来更多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能深入贫困地区的方方面面。文化消费助力扶贫的过程,客观上是培育市场、拓展销路、创造财富、改善生活的过程,也更是培育当地群众的市场意识和发展思维的过程,这对于增强贫困地区自身的发展能力而言至关重要。这从另一个角度再次说明,文化消费扶贫是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
文化消费扶贫,我们要从“起点”走向“新的起点”。深厚的文化资源禀赋、庞大的乡村文化消费市场、极具创造性的乡村文化发展实践,让卖家“有的可卖”、买家“有的可买”。文化消费助力脱贫攻坚,既能“立竿见影”,看到真金白银,也可以“修炼内功”,增强发展动力。
搬开“绊脚石”,起步“新的起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脱贫攻坚战不是轻轻松松一冲锋就能打赢的,从决定性成就到全面胜利,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艰巨,决不能松劲懈怠。从文化消费扶贫到助力乡村振兴,看到发展成绩的同时,更要直击痛点,打通阻点。考虑这一问题,需要全面思考文化消费扶贫两端的生产者与消费者,以及彼此之间的有效连接。
“卖家”一方,核心问题在于生产力。乡村文化产品与服务的生产能力,直接决定了文化消费扶贫的成效。目前,受制于欠发达地区的客观条件,已经得以开发的大多数乡村旅游形态仍较为初级,与乡村文化产业密切相关的产品普遍存在质量一般、内容一般、体验一般、品牌不响、特色不明等问题,不能完全满足具有精神性、符号性、娱乐性、知识性的文化消费需求。而与之相伴的产业融合严重不足,则进一步突显了供给侧提升的紧迫性。同时,一些具有文化资源禀赋的贫困地区,正在等待我们的开发。
产生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则与农村一直以来作为“要素流出地”而导致的“自身无力”密切相关。比如劳动力外流,导致大多数农村现有劳动力的知识素养、眼界观念仍然有限等。“内生力”已是老生常谈,这一原因也同样制约了其在营销思路、市场扩展等方面的有效开拓,我们不止一次的看到贫困地区农产品滞销的新闻。
换言之,生产决定消费。如果没有过硬的供给,文化消费扶贫不可能长长久久,不可能形成良性循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则在于增强贫困地区“内生力”。有了“大脑”,才能应势而动、因时而动,有数量到质量,提供优体验、满足新消费。有了“双手”,才能“一村一幅画,一乡一天地”,形成乡村文化多元体。有了“嘴巴”,才能在“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时代里“善假于物”,在找到消费的知音。
“买家”一方,关键问题在于购买力。微观经济学中,需求是指在每个价格水平下,消费者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商品数量。从这一角度思考文化消费,则应该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消费能力,也就是有没有钱;二是消费意愿,也就是想不想花钱。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近60倍,人民生活由紧缺到富裕,日子越来越美。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全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853元,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根本性改善。而在一些大城市,例如2018年上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4183元,北京为62361元,首次超过6万元。从一定程度上讲,“有没有钱”的问题已经不再是影响文化消费水平的重要因素,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不差钱”地追求着自己的美好幸福生活。因此,与“想不想花钱”密切相关的消费意愿问题就显得很重要了。
文化消费扶贫,广大消费者是重要主体。有多少消费者能参与进来,以及能否持续地参与进来,直接关系到文化消费扶贫的实际效果。关于文化消费有诸多理论,马斯洛向我们呈现五种逐渐升级、依次满足的需求,让·鲍德里亚将消费社会中的消费与符号紧密相连,凡勃仑提出炫耀性消费理论,布尔迪厄则从文化消费与社会阶层关系出发进行了阐述。从这些理论出发,我们可以看到文化消费的复杂性,影响文化消费的因素是多元的。
在消费扶贫的大背景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政府部门、国企的工作人员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有的人家中这类产品“成堆”,不免有些浪费。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消费扶贫的“低效性”,也无法形成消费扶贫的长效运转机制。就文化消费扶贫而言,也同样要避免类似问题。文化消费扶贫与一般的消费扶贫不同,其消费内容既可以是实物性的产品,也可以是无形的服务。因此,促进文化消费扶贫应当探索更多元的方式,不断增效消费意愿。
增强消费意愿,最重要的是要降低消费的成本,即让文化消费者感到物超所值。在这一过程中,一要增强消费便利性,用好互联网相关平台,提高消费过程中信息搜索、支付方式等的便捷化水平;二要保证产品质量,让消费者感到物超所值,形成口碑效应;三要探索消费券、福利券、发行推广用于消费扶贫的信用卡等方式刺激到贫困地区进行文化消费;四要创新消费方式,探索定制化消费来刺激消费意愿。比如“承包”一垄田、“预订”一片茶等等,最终使得文化消费扶贫成为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一种主动的、非一次性的选择。
牵好线,搭好桥
2014年,国务院扶贫办提出消费扶贫,并在第一个扶贫日提出“邀你一起来扶贫”的口号。但是,消费扶贫的理念还仍比较局限,社会上关于消费扶贫的认知并不十分广泛,社会影响力不够,直接影响了消费扶贫这一举措的效果。广泛宣传,凝聚社会共识,让人们知道自己“买买买”,既是物超所值的消费,更是扶贫的坚实力量。
在消费扶贫的实践中,举办展销展览推介会、建立建设消费扶贫分中心、在商场超市中建立扶贫专柜等做法很好的打通了贫困地区产品通往城市消费者的道路;“互联网+消费扶贫”下建立的京东商城消费扶贫自营旗舰店、淘宝商城消费扶贫电商馆等举措进一步带动了贫困群众脱贫增收。但是,这些现有的推介中,产品多以实物性的特色农产品、绿色农产品等为主要对象,涉及到贫困地区文化产品与服务、乡村文化旅游产品的推介则少之又少。随着脱贫攻坚的不断推进,文化消费将成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方面,贫困地区的文化产品与服务应当成为推介重点。
牵线搭桥,既要立足当下,还要着眼长远,充分发挥好市场机制在文化消费扶贫中的作用,还需要做好系统安排。比如,一些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文化旅游,基础设施等条件不够完善、整体环境有待改善等,这些问题不是贫困地区的农户自身可以解决的,需要政府力量予以支持。比如,是否可以通过文化人才支援等措施帮助贫困地区开发更优质的文化产品与服务,全面提升贫困提取文化产品与服务的消费体验;比如,目前已经充分利用电商品台推介自身产品的贫困地区商家如何坚守品质、保证质量,需要强化市场引导与监管,否则一旦出现“以次充好”等问题,将消耗消费者的信任与信心,不利于长远持续发展。
再比如,是否可以通过一定的财政支持引导电商平台降低贫困地区农户、企业的平台费用,引导物流等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支持等都需要政府作出相应的政策安排。为文化消费扶贫“牵线搭桥”,需要着眼文化消费自身特点,全面布局。从最实际的地方着眼,解决好贫困地区文化产品服务“卖家”解决不了的困难,需要让“买家”了解、并形成文化消费扶贫的自觉意愿。
总之,生产决定消费,文化消费若要成为脱贫攻坚重要助推,必须要有坚持的产业发展作为支撑。因此,作为“卖家”,必须要练好内功,打磨精品。“买家市场”“买家”说了算,文化消费的真正“金主”是广大的消费群体,释放文化消费来助力脱贫攻坚,如何更好的凝聚和吸引需求方,也同样需要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未来的文化消费扶贫若要实现将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必须要真正尊重市场规律,在此基础上连接起有效、有生命力的供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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