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团市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教育局联合主办的汉中市“红领巾法学院”创建观摩推进会在汉中市实验小学大会议室举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明才,团市委党组成员、副书记刘子辉,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吕利君,汉台区人民法院七里人民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郑波,汉中市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张红安出席会议,来自各县区团委、少工委相关负责人员,各县区、市直各中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9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团市委党组成员、市少先队总辅导员许峰主持。
推进会上,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由汉中市实验小学五年级同学带来的“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活动。此次模拟庭审的案例选用了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校园欺凌”案件,采取人物化名的方式,其中的审判长、审判员、原被告等均由少先队员扮演,整个审判过程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进行正规的庭审程序,庭审模拟严谨规范、秩序井然、节奏流畅、法语恰当、现场逼真,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和示范作用。
刘子辉指出,“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落实中省“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具体手段。他要求全市各级创建单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标准、强化组织保障,严格按照团省委“四有三明确”的创建标准,进一步夯实汉中青少年“大权益”工作基础,推动“红领巾法学院”品牌创建活动在汉中落地生根。
据悉,汉中市“红领巾法学院”品牌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团市委积极探索并形成“一条标准创建,两个方式结合,三个方面共管,四家部门联动”的工作方法(“一条标准创建”即团省委“四有三明确”标准;“两个方式结合”即结合常态化法制宣教,结合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三个方面共管”即家庭、学校、社会共管;“四家部门联动”即共青团、人民法院、司法、教育联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汉中市实验小学、汉中市龙岗学校、勉县仁德学校等3家省级示范点和城固县朝阳中学、留坝县武官驿镇中心小学等11家市级示范点。下一步,我委将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面铺开我市“红领巾法学院”品牌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创新青少年“大权益”工作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