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黔江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黔江区法院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市四中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俊文到会指导,发布会邀请市政协委员杨桂兰,市人大代表孙军、杨芙蓉、易吉秀,重庆法制报、黔江电视台、武陵都市报、黔江在线等媒体代表参加。
黔江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龚节华介绍,近年来区法院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立足辖区经济发展和审执工作实际,创新举措、妥善审理、强力执行涉民营企业案件。一是建立四项机制,全力有效保护民营企业。建立司法保护民营经济专题研究机制,出台《关于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成立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建立领导联系走访机制,形成院领导牵头、部门负责人主办、员额法官承办的联系民营企业机制。建立重点案件督办机制,院党组成员牵头督办涉民营企业重点案件,实行一案一专班、一案一策,妥善处理涉民营经济案件。建立调研培训机制,定期发布民营经济典型案例,开展审务进园区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二是立足审判职能,依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贯穿一条主线,实行审前审中审后全程服务,把握调解、判决两种纠纷解决方式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慎用简易程序、公告送达、保全措施,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坚持主动调研、主动反馈、主动支持、主动服务,提升保护民营企业效果。三是转变执行方式,致力实现“三个最大化”。由执行到查封拍卖到兑现的传统模式转化为执行到扶持、和解到兑现的新型模式,采取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放水养鱼”的方式,创新保护措施,致力实现被执行人财产变现最大化、申请人权利实现最大化、不惜司法资源使用程度最大化。2018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涉民营企业案件12736件,审执结11510件,结案率90.37%,兑现执行案款5.83亿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通报情况后,重庆法制报、黔江在线记者们围绕发布会主题就司法保护民营经济的重点要点、民营企业债权保护、民营企业法律培训等方面进提问,发言人和发布嘉宾做了详细解答。
发布会后,市四中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俊文,黔江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龚节华与参会代表、委员座谈交流,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参观黔江区法院新审判业务用房执行指挥中心、数字化审判法庭、智能化办公办案系统等。市四中法院督查科科长李保军、民二庭副庭长谢鹏参加座谈。http://www.dashoubi.org/gongyi/zonghe/jrzx/2019-04-12/76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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