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全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市总河长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省河(湖)长领导小组暨省总河长会议精神,以河(湖)长制工作为总抓手,统筹推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加强河湖保护,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打牢生态环境基础。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李文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副总河长李石松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级河(湖)长制副总督察朱兴友,市政协主席、市级河(湖)长制副总督察朱德光等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河长办关于2018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沾益区、陆良县、马龙区、麒麟区总河长述职,安排部署推进全市河(湖)长制工作。
李文荣指出,曲靖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全市上下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以南盘江综合治理为标志的河湖治理保护工作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由“见河长”“建体系”逐步向“见行动”“见效果”转变。特别是2018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团结奋斗、克难攻坚,坚持强化约束、严格管控,坚持一河一策、精准治理,河(湖)长制六大任务得到有效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水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李文荣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河(湖)管理保护的政治责任,力争到2020年,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体;要坚持规划引领,实行台账管理,加强空间管控,强化科学治理,坚决打好河湖保护治理修复攻坚战,不断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要突出重点攻坚,深入开展“曲靖清水行动”,加快南盘江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农村河湖管理,扎实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抓落实,确保河湖保护治理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打响“大珠江源”绿色品牌,为人民群众创造幸福美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云南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作出应有的贡献。
李石松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级河长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担负起河湖治理保护责任,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切实加强水污染治理,促进水生态环境改善,为筑牢长江经济带安全屏障贡献曲靖力量;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推动河湖治理工作实现新突破,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乡村振兴提出的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等要求,下决心解决村庄规划缺失、环境污染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力争到2020年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各级河长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级有关部门要协同发力,各河长办要加强统筹,建立问题清单和问题信息库,加大通报力度,倒逼目标任务有效落实,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河湖治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加快推动河长制工作向“河长治”转变,保护好曲靖的青山碧水,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袁顺钦、张长英、朱党柱、唐开荣、董云昌、高阳、唐宝友、马琼芬、陈世禹、黄太文、苏永宁、展宏斌、王继龙、王明琼、周智鸥、李才永、朱家甫出席会议;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总河长,河长办主任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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