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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关于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主题征文、书画、摄影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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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5-24 15:39:13

 中共张掖市委宣传部BBB大手笔网—中国第一文化门户网站

 
中共张掖市委统战部
 
张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
 
主题征文、书画、摄影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发展,构建各民族守望相助、手足相亲、人心归聚共有精神家园,根据省委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部署要求,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联合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主题征文征集活动,面向全市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征集相关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http://www.dashoubi.org/news/zxzx/2019-05-24/84993.html
 
活动主题
 
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以“中华民族一家亲”为活动主题,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多角度颂扬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生动展现张掖各族人民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精神风貌,全面反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新成就、新面貌、新变化,为争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贡献力量。
 
举办单位
 
主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
 
协办:各县区委宣传部、统战部、县区民族宗教局,市文联、市作家协会、市书法家协会、市美术家协会、市摄影家协会。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作品要求
 
(一)文学类。文章体裁限定为散文、论文,题目自拟,3000字以内,内容真实,情感真挚,语言生动流畅,可读性强,能够体现张掖民族地域和本土民族特色。
 
(二)书画类。书法作品四尺整张,竖式,不需要装裱,落款、印章完整,书体不限,篆、草作品附释文,A4纸打印;绘画作品不超过六尺整张宣纸,竖式,体裁不限。书法和绘画作品要突出活动主题。
 
(三)摄影类。允许适度调整亮度,但不允许修改图片内容;彩色、黑白均可,题材需符合征集主题,以拍摄人物、风景、活动等为宜,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需标明顺序号,每组组照按一项作品计算(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小于4兆)。
 
注意事项
 
(一)作品要求近年来原创,且未公开发表,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版权、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不得弄虚作假,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选、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二)书法、绘画及摄影作品署名权归作者所有,作品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边沿,用铅笔正楷注明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
 
(三)征文征集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评审和展出工作结束后将集结成册,文学类获奖作品编入《张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宣传教育读本》,书法、绘画和摄影类作品编入《张掖市“中华民族一家亲”主题征文征集活动获奖作品集》。
 
(五)邀请市作家协会、市书法家协会、市美术家协会、市摄影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参加,所提供的作品不参加全市评奖,只参加全市展出,作品展出之后退回本人,收录并赠送相关书册。
 
评审及奖励
 
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文学、摄影作品分别评审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15名;书法、绘画作品分别评审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8名。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颁发荣誉证书,赠送相关书册。对优秀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赠送相关书册。
 
工作要求
 
征文征集活动是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和争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全市文学、书法、绘画和摄影爱好者以及广大在校师生积极参与,切实推动征文征集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征文征集活动由各县区宣传、统战和民族宗教局共同负责,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及时将推荐作品和作品汇总表报市民族宗教委民族科。各县区推荐文学、书法和绘画作品各5篇(幅),摄影作品至少10幅(组)。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推荐作品,工作日内可直接送至市民族宗教委。
 
联系人:王洪德、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