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靖通讯员弓正木月)涉嫌多次跟车强行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等站口,逃缴高速公路通行费万余元,男子郭某被检方以寻衅滋事罪公诉至法院。今天记者获悉,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检方指控,2013年8月16日至2017年9月30日间,被告人郭某驾驶一辆京牌白色吉利小轿车,在北京市海淀区京藏高速清河收费站等站口,趁前车正常缴费通过后抬杆未落之机,多次跟车不缴费强行通过,逃缴高速公路通行费,致使被害单位北京首都公交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损失高速通行费用共计15070元。
被告人郭某于2019年2月1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2月13日,郭某的亲属代其补缴了高速通行费15070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郭某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郭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考虑到郭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轻处罚。
现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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