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新泰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扩大)会议召开。新泰市委书记刘钦海,市委副书记、市长赵书刚,市委副书记倪建军,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赵文坡,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仇安源参加。
刘钦海强调,泰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开发区体制改革工作,要抓紧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启动改革工作;要按照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三定”规定,健全保障机制,推进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模式,确保新泰市改革任务按时顺利完成;要按照实际、实效的原则,调整新泰市环境卫生管理职责,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要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跟踪评估、绩效管理,提供工作成效;要加强统筹,规范公办、民办教师人员配比,规范学校招生管理。
会议传达了泰安市党政机构改革工作专班总结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专班全体人员会议情况,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听取了新泰市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三定”规定审核情况、市级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后部门单位申请用编进人情况、调整新泰市环境卫生管理职责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2019年教育及卫生系统用编计划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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