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执行质效提升月”活动安排部署,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创新执行工作模式,全面提升执行质效,3月26日下午,沧州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暨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及执行团队化工作模式推进工作现场会,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徐茂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闫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院执行局局长刘建彬主持会议,各基层法院院长及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现场会上,与会人员集体观摩了运河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和团队化模式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运河法院院长陈庆鑫在会上所作的经验介绍。会议通报了2018年全市法院执行质效情况,并下发了《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暨执行团队化工作模式实施方案》。
徐茂明局长对沧州法院近几年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推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和执行团队化工作模式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推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和执行团队化工作模式的重要意义。推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和执行团队化工作模式是司法改革的新要求、是执行规范化建设的新要求,是执行信息化建设的新要求,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确保司法廉洁的新要求,要通过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制度体系,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解执行难题。二是要精准把握推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和执行团队化工作模式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要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中枢作用,转变执行管理方式。要全面推行执行信息化应用,转变执行工作方式。要创新繁简分流机制,转变案件办理方式。要统筹案件办理进程,确保执行案件的多线不间断推进。要集约办理执行事项,提升执行工作整体效率。三是要明确推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和执行团队化工作模式的基本目标和任务。要实现执行规范度,廉政风险防控效果的明显提升。要实现执行质效的明显提升。要实现司法能力的明显提升。四要实现当事人满意度的明显提升。
闫杰院长指出,全市法院要充分借鉴和吸收运河法院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贯彻落实好中院出台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努力推动执行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进军冲刺。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执行工作,闫院长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执行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二要巩固工作成果,推动建立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三要牢固树立“逢一必争、逢旗必夺”意识,确保执行质效高位运行。四要坚持创新引领,在更高层次推动执行工作长远发展。五要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http://www.dashoubi.org/gongyi/zonghe/gyzx/2019-03-27/72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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