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2月28日,全市“一乡(镇)一法庭”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县召开。省高院副院长杨宝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荣珂,市中院院长闫杰,县委书记颜世东出席会议。
2018年以来,在省市法院、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县“一乡一庭”工作再上新台阶,构建了“村级调解中心----乡(镇)法庭----县法院”三级矛盾纠纷流转化解网格化体系,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形成了“双升一降”的良好局面。“一乡一庭”收案1636件,同比上升761%,同比上升438%;县法院收案3544件,同比下降23.36%,初步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整个农村基层更加和谐稳定。
省高院副院长杨宝森指出,做好“一乡(镇)一法庭”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要求,增强做好“一乡(镇)一法庭”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转变理念改革创新,努力打造新时代河北“枫桥经验”。要改进工作作风,积极主动作为,以抓铁有痕的精神做好乡镇法庭工作,立足于基层实际,脚踏实地,真正放下身段、俯下身子、撸起袖子,做到“望闻问切”,深入到矛盾纠纷之中,深入到老百姓之中,倾听群众呼声,了解老百姓诉求。要坚持群众路线,创新工作机制,促进乡镇法庭工作的规范化。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荣珂讲话并传达了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宋仁堂的指示精神。他强调,各级法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一乡(镇)一法庭”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融合、务求实效,深入抓好多元化纠纷解决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有机衔接。
市中院院长闫杰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思路,切实把一乡(镇)一法庭工作向纵深推进。要抓好诉前调解工作,突出工作实效,提升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要强化组织领导,努力争先创优“一乡(镇)一法庭”工作。
县委书记颜世东表示,肃宁县将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打造百姓和顺、城乡和美、社会和谐的新时代肃宁升级版“枫桥经验”,为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做出积极贡献。
肃宁法院、献县法院作经验汇报。
会前,与会人员到师素法庭进行了现场观摩。
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刘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庆献,县法院院长王宇辉出席会议或陪同观摩。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各基层法院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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