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乌兰察布市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2018年11月30日,市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扶贫领域腐败犯罪工作座谈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忠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市中院刑事审判一庭、二庭全体干警,全市11个旗县(市区)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及刑庭庭长参加了本次会议。
刘忠副院长就全市两级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的工作予以肯定。他指出,当前专项斗争正处在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我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完成党中央部署的三年为期的专项斗争,坚决有力将专项斗争进行到底。
会上,市中院刑一庭庭长谭海峰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了阶段性总结,并对下一步专项斗争的开展,提出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与政法兄弟单位的沟通与协调;二是要建立与兄弟政法单位之间线索移交的机制;三是要严把案件质量关,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四是要加大专项斗争的宣传发动,要让专项斗争打出声威、打出实效。市中院刑二庭庭长范平就打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要求,要求各基层院要建立相关工作的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联络员。
11个旗县(市区)法院的副院长,轮流就各自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部署做了专项汇报,并就专项斗争的开展提出相关问题。会上,刘忠副院长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对全市法院开展专项斗争暨扶贫领域腐败犯罪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落实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项政治任务。2、要加大、拓宽相关案件线索的排查,对近五年以来发生的涉黑涉恶相关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并形成报告汇报至市中院。3、要精准认定案件性质,要坚持以两高两部的“指导意见”严把案件性质认定关,并在各地政法委的协调下,统一各办案机关案件认定标准。4、加强宣传发动工作,要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5、要加强对脱贫攻坚领域贪腐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将其与专项斗争结合开展。6、在年底要抓好绩效考核工作,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案件审结率。
通过本次座谈会,全市法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增强了主动性和自觉性,为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刑一庭供稿人:李恩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