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警示教育大会精神,11月29日上午9时,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召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警示教育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政工科长曲庆东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树峰宣读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牢固树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念,严格规范执法,扎实开展好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增强服务意识,严格履行“四零”服务承诺;要积极改变旧有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倡导精细化态度和“工匠精神”,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担当,切实将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会议强调,坚持对败坏作风、破坏环境的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持续震慑,保持高压态势。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举报,精准发现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对明确的线索要速查快办,对查实的问题要纠正问责,对问题多发、影响恶劣的部门要“一案双查”,严厉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加大通报力度,每季度通报一次反面案例、事例,对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随时通报,不断释放作风整顿不松劲的强烈信号。
目前,该院正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更严的纪律,扎实推进“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紧紧抓住“学、查、改”三个关键环节,确保规定动作不偏、不漏、不走样。使我院广大干警受警醒、受教育、有提高。充分保障企业和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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