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9时,孝义市人民法院成功召开了汾西矿务局工贸总公司化工厂分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该案系孝义法院受理的首例破产清算案件。
汾西矿务局工贸总公司化工厂分公司成立于1985年12月2日,性质为集体所有制,现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向孝义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9月6日,孝义法院裁定受理汾西矿务局工贸总公司化工厂分公司的破产申请后,立即组织业务骨干组建专业法官审判团队,严格按照破产程序,兼顾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指定山西律竹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指定山西焦煤集团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债权人会议主席,保证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
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介绍了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报告、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和财产变价方案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是否继续债务人营业的报告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报告情况,并宣读了管理人费用和报酬方案。通过投票表决方式,债权人通过了债务人财产管理和财产变价方案,同意不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同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债务人继续营业。
合议庭经评议后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进行了小结,为后期工作指明方向。整场会议规范流畅,会场秩序井然。
今后,孝义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加强破产审判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僵尸企业”,确保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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