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青年美术作品展览是省级综合性大展,是青年美术家展示才华的重要舞台,展览旨在进一步繁荣浙江美术创作,推进浙江青年美术人才的培养,引导青年美术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推进艺术创新,积极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鼓励青年美术家创作出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美术精品。为了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由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浙江省青年联合会、浙江省美术家协会联合主办的“浙江省第七届青年美术作品展览”将于2018年6月在浙江省杭州举办。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浙江省青年联合会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许江
主任:骆献跃陈波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赞孔国桥龙翔石君一孙永
池沙鸿宋建明杨参军杨奇瑞杨劲松
应金飞茹峰周崇涨高士明尉晓榕
蔡瑞蓉
展览办公室主任:石君一(兼)黄寿耀
三、评审委员会:
本次展览设评委会,评委会由浙江省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为保证本届大展的公平、公正,设立“监审委员会”。
四、展出时间、地点和规模:
1.展出时间:于2018年6月15日至7月1日在浙江美术馆举办“浙江省第七届青年美术作品展”,届时将举行开幕式。
2.展出作品数量: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80件。其中:中国画70件,油画70件,版画35件,雕塑20件,水彩、粉画40件,漆画15件,综合材料30件。
五、送展作品要求:
1.凡自2015年浙江省第六届青年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均可送展参评。
2.每位作者每画种只可展出一件作品,所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统一退件。
3.送展作品一律在背面填写展览作品登记表,用正楷逐项填写清楚。展览作品登记表可在浙江文艺网自行下载。
4.收件时间:2018年6月4日(星期一)上午9时至下午5时。省直、中国美院直接送件,各市由市美协统一送、退件。收件地点:浙江美术馆。对各画种送展作品的时间、规格要求见附件,请严格执行。
5.参展作者年龄须在4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含)后出生,按照身份证出生日期)。
六、作品评选:
1.面向全省征稿。
2.本次展览的展出作品由评委会专家在送展作品中评选出入选作品、优秀作品参展,评选监审委员会监督评选全过程。
七、宣传出版:
1.《浙江省第七届青年美展征稿通知》发出后,将通过各市美协对全省青年美展作品创作进行组织发动,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2.出版《浙江省第七届青年美术作品展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八、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入选、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送展作品由作者自行投保,保险费自理,未参保的作品,损坏由作者自负,凡重复投稿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所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
4.由本次展览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分别颁发入选证书或优秀作品证书。
5.入选本次展览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浙江省美术家协会资格条件之一。
九、凡有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的作者,均视为确认并愿意遵守本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
本实施方案如有未尽事项,由本届展览组委会授权本届展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展览办公室设在杭州市建德路9号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联系电话:0571-87918068
联系人:石君一
“浙江省第七届青年美术作品展览”组织委员会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