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建华,副主任郑清明、赵素卿、张俊堂、唐麟,秘书长李昱平及委员共31人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建文,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段慧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东旭列席会议。
任建华主持预备会议。张俊堂、赵素卿、唐麟、郑清明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办法(草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2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阳泉市2023年市级新增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情况的报告、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首次运用人大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辅助解读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开通审议通道服务大会审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级新增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阳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及其起草情况和审议意见的报告、《阳泉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草案)》及其起草情况和审议意见的报告。
郑清明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提请接受辞职议案,郭建文受市长刘文华委托提请人事任免议案并作相关说明,王东旭提请人事任免议案并作相关说明。会议决定接受米炳生辞去阳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任命段慧刚为阳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决定免去韩加政的阳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米炳生的阳泉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任建华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列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市监委、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相关机构、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等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薄红贞)
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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