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发布、杭州市公安局
11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2022年11月20日,杭州市发现一例新冠病毒确诊病例,该病例曾进入拱墅区余杭塘路某餐厅。经查,该餐厅经营人宋某某在明知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面推进“场所码”扫码核验工作的通告》中明确要求餐厅( 馆 ) 加强管理、提醒督促进入人员完成扫码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有关要求,未切实提醒并督促进入人员扫码核验。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依法对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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