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23时,海曙区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系鄞州区4月29日确认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区防办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对相应区域和有关人员实施管控措施。该核酸初筛阳性人员复核结果等后续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该人员自述,4月27日到29日活动轨迹主要集中在集士港镇德馨园、董博苑三期,健宁大药房(集士港镇科创北路293号),其他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如下:
4月27日:下午奉化人特产(集士港镇望童西路839弄64号),舟山海鲜超市(集士港镇广盛路1242弄43号),阿董海鲜大卖场(集士港镇广盛路1242弄53号),鲜荟家生鲜(集士港镇广盛路29号)。
4月29日:上午中国银行(集士港镇德馨园44-48号),下午送至集中隔离点。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在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月29日,海曙区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市专家综合评估研判,现将划定的两个“三区”范围通告如下:
一、“三区”范围
(一)“三区”1
封控区:集士港镇德馨园小区10幢28、29、30单元;
管控区:集士港镇德馨园小区除封控区之外的区域;
防范区:东至香雪路,南至春华路,西至集士港河,北至镇南河合围区域内除封控区、管控区之外的区域。
(二)“三区”2
封控区:集士港镇董博苑三期25幢44、45单元;
管控区:集士港镇董博苑三期除封控区之外的区域;
防范区:东至集古路,南至布政西路,西至广蔺路,北至长河合围区域内除封控区、管控区之外的区域。
二、管控措施
(一)封控区严格执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巡逻值守,仅允许保障生活物资、医疗防护转运车辆(人员)进出,对因就医等紧急情况确需外出的人员落实闭环管理。
(二)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严禁人员聚集,原则上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守好“小门”。
(三)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必要不出区”的管控措施,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
(四)对不服从管控的人员,将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措施自2022年4月30日3时30分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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