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疫情防控监管不到位,浙江多地多名干部受到处分!
这两天,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通报了相关问题,其中颇有值得警示之处。已阅君今天要来聊聊这些通报。
目前通报的,是这五起问题:
第一起问题发生在杭州市上城区。
3月13日,监督检查人员发现:笕桥街道同心社区封控区内存在隔离户未贴封条或安装管控设施、无人定点管控、有人随意进出等现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当时,社区相关负责人表态说,要立整立改,并且在当天就上报了整改书面报告。第二天,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回头看”,发现并没有得到整改。
结果是,4名干部因此受到处分。
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委员张某某,笕桥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章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笕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某某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第二起发生在杭州市余杭区。
3月9日,仁和街道某园区发生疫情。按规定,流调溯源8小时内,要将密接人员转运至集中隔离点。但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及时转运2名被确认为密接人员,直到22小时后才安排转运,其中一人在转运途中被确诊,另一人转运至隔离点后被确诊。
结果3人受到处分:作为培训防疫工作人员的负责人,仁和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卓某某因为工作不到位,受到诫勉处理;负责管理2名密接者的仁和街道区域发展办工作人员俞某某、平安建设办工作人员吴某某,分别受到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第三起发生在丽水市莲都区。
今年1月至3月期间,莲都区多次向辖区内村社布置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要求落实好六级网格长(楼道长)制度。
当地有两个社区,一个叫东升社区,一个叫天宁社区,在落实工作时,仅仅通过浙政钉或微信工作群流转学习资料、布置工作,没有及时将楼道长身份及岗位职责逐一告知当事人,结果导致部分人连自己楼道长的身份都不知道,楼道住户人数以及特殊群体也没能及时掌握。
结果,这两个社区所属街道的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均因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批评教育,两个社区多名工作人员受到处分。
第四起发生在云和县。
当地有个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重点人员核酸采集任务后,在门诊大厅内设置核酸采集点,却没做好采集点现场管控,违反了疫情防控要求。
这个中心还有其他问题,像未及时更新中高风险地区提示单、环境消杀人员未落实核酸检测要求、不熟悉消杀业务等。
结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副主任、相关消杀人员因此受到处分。
第五起发生在龙泉市。
3月2日,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一名学生出现发热症状,校医没有马上将他带到临时隔离点,也没向医务室负责人报告,反而让学生自行外出就医。这个学生回班级办请假手续,班主任同意,但没有第一时间逐级上报。3月6日,这名学生返校,医务室和班主任也没按照规定,要求察看核酸检测结果。
结果校长、副校长、校医、班主任都受到了处分。
从这些通报中,我们能看出什么呢?有两点:
一是细。
这几起问题,都是通过对细节的查寻,才发现的。
莲都区的两个社区,为啥存在的问题会被发现,是因为相关督查检查人员对楼道长进行电话抽查,发现问题后又进一步寻找原因;
至于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出现发热症状,请假就医之后,也已经返校了,但还是被查了出来。
从这些细微之处,能看出当地监督检查工作做得比较细。承担相关职责的干部,不能存有侥幸心理、麻痹思想。
二是严。
这些案例中,除了直接责任人受到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也被处分。
这充分说明,疫情防控,对干部来讲,体现的是初心使命,检验的是干部作风,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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