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金科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遭到行政处罚。
文号济水罚决字【2020】02号显示,济南金科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对其罚款2.2万元。
资料显示,济南金科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10.12,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齐州路西城大厦8楼,法定代表人为陈晓。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经营)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济南金科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
(来源:一点资讯山东)
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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