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秩序。
今年春季学期,我市教育收费政策继续按照2017年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城乡义务教育的学生仍免费提供教科书,各中小学校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以及课后服务收费,小学1—2年级不得推荐使用教辅材料。
其中作业本代收费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作业本代收费政策按一、二年级每生每期7元,三至六年级10元,七至九年级每生每期15元。高中学校作业本费(课堂作业本和期末质量监测作业)按不高于30元/生标准执行。教辅材料收费标准为:义务教育三、四、五、六年级不得超过70元;七年级不得超过100元,八年级不得超过15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九年级不得超过26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中一年级不得超过200元,高中二年级不得超过35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中三年级不得超过42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此外,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分别为每生每期1000元、800元。公办学校高中住宿费分别按城市学校140元/生•期和农村学校100元/生•期收取。
我市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将按2021年文件执行,收费标准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生每课时不超过3.5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生每课时不超过3元,市中心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每生每课时不超过4.5元,县乡高中阶段学校每生每课时不超过4元。实行最高限额收费管理,城区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生每期分别不超过700元、600元,市中心城区与其他县乡高中阶段学校每生每期分别不超过1200元、1000元,具体收费标准根据课后服务的课时量确定,以学校公示为准。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 “一科一辅”的原则,为学生无偿提供统一代购服务;学生订购教辅材料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总价超过规定限额的按限额收取,未超过限额的据实收取;高中教育阶段按“打捆推荐、自主选择、限定总额、分期据实收费”的原则实施。各学校在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时,严格按照课后服务标准收取,同时还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课后服务,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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