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运用预重整衔接重整程序,推进福建省龙岩龙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化公司”)破产重整工作,用49天实现重整成功,达到了生产不停、职工不散、市场不丢的“无感重整”效果。
龙化公司在重整期间,企业不停产不停工,既保持了企业经营的连贯性和职工稳定,又保护了政府税源和就业岗位,达到企业、职工、政府和投资人四方共赢的效果,是破产审判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
一、 府院联动显威力
龙化公司作为高危化工品生产企业,化工生产物料多且易燃易爆,企业一旦破产停滞不仅会使大量职工失业,生产车间无序运行还会产生极大安全隐患。龙岩中院将企业安全生产、职工稳定就业、案件依法审理摆在首要位置,中院“一把手”亲自听取案情汇报并对案件办理提出指导意见,破产审判团队多次深入龙化公司实地调研,先后召开案件分析会30余次。
为有效解决该案涉危(危化品生产)、涉众(30多位债权人、债权近20亿元)、涉稳(400余名职工)、涉疫(疫情期间)、涉老(50多年历史的老企业)的不稳定因素,龙岩中院决定将“府院联动”机制深度融合到案件审理过程中,指导成立由新罗区政府办、金融办、国资办、龙雁经开区管委会以及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共同组成的预重整清算组,并由其继续担任重整案件的管理人,发挥“区政府各部门+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的最大优势。在涉及企业安全生产、证照资质维护、股权登记过户、债务重组收益涉税问题以及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等方面,实现府院联动一站式处理,对破产案件的顺利推进起到重要作用。
二、“无感重整”稳过渡
龙岩中院因企施策,对龙化公司破产申请进行专案研判,根据最高法院有关会议纪要和指导意见,积极探索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衔接机制,顺利推动龙化公司重整成功。
1.程序前置做准备。为保证企业安全平稳生产,不致因企业破产而引发职工不安或衍生不稳定因素,龙岩中院加强对管理人的督促指导,将破产重整的债权审核、资产审计评估、重整计划制定、表决和通过等重整程序中的核心步骤提前在预重整程序中完成,为后续重整程序做足准备。在预重整阶段,《预重整计划草案》获得表决通过后,龙化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向龙岩中院提出重整申请。9月28日,龙岩中院裁定受理龙化公司的重整申请,有效完成预重整到重整的衔接。
2.效力带入提速度。进入重整程序后,龙岩中院于2021年11月5日通过钉钉系统平台以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龙化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债权人同意将《预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效力带入重整阶段的意思表示,法院依法予以认可,且不剥夺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就《重整计划(草案)》再表决的权利。经电子表决和线下书面表决,龙化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最终获得高票通过。该案从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到批准重整计划仅用时49天,属于全国同类案件中用时较短的。
3.自行经营稳过渡。考虑到龙化公司企业建制齐全、人员完整、经营管理专业化程序较高等因素,龙岩中院以“避免资产贬值、确保企业持续运营、企业不停工停产”为目标,于2021年10月12日做出决定书,准许龙化公司于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确保龙化公司“设备运转、职工在岗、市场维护及拓展”处于最佳状态,从预重整到重整期间,龙化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高效地完成了龙化公司“无感重整”。
三、竞价招募优营商
1.分拆式重整显优势。龙化公司作为本地知名大型危化品生产企业,名下资产除传统的土地、厂房、车辆、生产设备外,还涉及商标、危化品生产证照以及大量对外股权投资、应收债权等,整体打包处置难度大,变现时间长。在传统重整模式已无法挽救企业的情况下,管理人将龙化公司的资产分拆为“运营板块”和“非运营板块”两个部分,将与运营有关的土地使用权、排污权等无形资产以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有形资产组成“运营板块”,通过竞价方式引入重整投资人;其他资产归入“非运营板块”,由管理人继续清查处置,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权人。
2.投资人招募严把关。为寻求有诚意、有担当、能有序经营危化品企业的优质投资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阿里拍卖平台发布《龙化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要求各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向管理人提交保持企业现有经营管理团队稳定、企业未来持续经营管理等内容的经营方案,经管理人审核后方取得竞价资格,最终确定意向投资人4家。
3.公开竞价接受监督。依托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在阿里拍卖平台,以公开竞价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12月10日,龙岩中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及10余家政府各职能部门领导等30余人,全程见证观摩竞拍过程,龙岩电视台、新罗区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全程摄录,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经过41轮的激烈竞价,龙化公司招募投资人活动最终在12月16日前实现投资款项全额到位、公司财产全部交接完毕。实现担保债权清偿率100%,普通债权清偿率从3%提升到17.46%,终结执行案件53件,既保留了企业优质主营业务和品牌价值,又避免因破产清算致使400余名职工下岗,使陷入困境的龙化公司转危为安,生产经营平稳过渡。
该案是龙岩市首例预重整转重整案件,也是龙岩中院在破产审判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打造破产审判实践的新亮点,以优质破产审判实现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深度回应、主动作为和奋发有为,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智慧力量。在龙化公司破产案件中,人民法院、人民政府与管理人的有效分工和协作,为预重整与重整工作的衔接以及府院联动机制的运作,树立了标杆,提供了“龙岩样板”。
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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