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本月初,任江苏省政协党组副书记10天后,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被查,成为又一个“短命官”;2020年6月3日,广东省中山市政协党组成员袁永康被宣布接受审查和调查,此时 距离他当选市政协副职仅8天; 2017年6月19日,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彭建文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而此时,其履新才一个月; 2017年3月,河南焦作原常务副市长王宏景从任职到落马不过40天时间,被称“最短命的副市长”;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鲁志宏因涉嫌严重违纪,于2015年9月9日晚间被带走,此时他接手新职位才三天,创造了近十年以来官员落马最快速度的纪录——“短命”官员的背后留下的是长长的深思。
新官上任伊始就“犯事”,一般不会是在新职位上犯事的,而剑锋应直指其任前的所作所为,这可以是一年两年、五六年甚而几十年。舆论分析,除了最后一个职位外,之前其的不断任职或升迁,基本可有“边腐边升”抑或“带病提拔”的嫌疑。“就任不久即被查”,的确彰显的是组织负责担当的态度,是对腐败零容忍的坚决,是有贪必肃、有腐必查的震慑力与执行力。然而,公众在为此叫好的同时,也有疑惑,“如此腐败的人,怎么提拔的、谁提拔的?”等说法甚嚣尘上。
“边腐边升”,一般是指由于腐败犯罪分子作案隐蔽、手段狡猾“潜伏”很深以及对干部的考察考核不严不实不细,致使其边腐败作案、边被提拔重用的现象,也包括干部在走上新的岗位或提拔到更高职务前就有严重的腐败问题但因其有“后台”而继续得到使用或提拔的现象。“边腐边升”现象,加剧干部任用不正之风,恶化政治生态。其实,从此前多地反腐实践看,发生“带病提拔”现象往往有几种原因。除个别腐败分子隐藏深外,还有相关部门没有严格落实选拔任用的组织程序,从而产生了“漏网之鱼”;有的是存在官场“小圈子”,圈子内亲信互保互遮掩。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则是“调虎离山”式调整,使腐败分子离开深耕多年的领域,从而更有利于展开调查,这也是一种常见的反腐策略和手段。
从许多已经落马官员的轨迹来看,许多伴随着腐败因素的官员升迁路上,其民意指标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对“少数人选少数人”痼疾虽有警惕,但“带病”提拔现象并未日渐式微,说明了在新形势下,腐败分子违纪手法日渐狡猾,尤其是当官员将善与恶、真与伪、勤政与贪腐娴熟地集于一身的时候,“双面人”的画皮不易被戳穿,同时在时下的干部成长和使用的大环境中,个别干部权力过于集中且强大,也使一系列的制度、法律、监督的“防火墙”明显处于摆设地位,效用更是无从谈起。在某些地方,许多拥有对干部管理权力的部门和个人,出于种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缘由,也不愿、不敢、不想对“带病干部”动真格的,甚至有的还竟然成了同谋:或觉得某些干部是“同道人”,很听话,用得舒服,有“病”也要提拔;或出于一损俱损的官官相护心理;或歪用所谓“容错机制”,对其腐败犯罪进行“豁免”。
“边腐边升”的出现值得警惕。地狱与天堂只有一步之遥。“一”为量变之始,质变之源。没有“一步之错”,便无步步为错的恶果。遏制官员“边腐边升”的怪相,必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真正让监管“发威”。要严把选人用人关口,从严管理干部,做好日常管理、综合研判等基础性工作。要进一步拓宽和加大监督渠道,要把党内外监督、社会监督、法律与新闻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与此同时,要特别强化“带病提拔”的问责机制,严肃追究用人失察和推荐失实的责任,实行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要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依照相关党纪法规实行强制性的惩罚。
加强对干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的考核,切忌“带病提拔”.因此,我们一方面要防微杜渐,加强理想教育,另一方面,要加大惩处力度,做到“查处一个教育一大片”、形成强大震慑力,再者要铲除权力寻租的土壤,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端,同时要把“责任追究机制”扎实严厉地落到实处,真正从根本上杜绝“腐败与提拔共舞”的畸象,让贪欲长久的“短命官”提前“折寿”。
编辑:DEF168
最新资讯
新闻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