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篇文章,其中写到美国作家格兰姆·贝克在珍珠港事件后在重庆见到宋庆龄的情况。据贝克自述,一天晚上,宋庆龄在拍死了一只落在脚踝上的蚊子之后笑着说:“你看,我没有穿丝袜,这是违反‘新生活’规定的……我不会像我的妹妹那样,到美国去买尼龙袜。”
在我看来,这里的“尼龙袜”似应改为“玻璃丝袜”。因为在当时中国人的口语中,统统称这种宋美龄由美国买回的、昂贵的、最早一批由化学合成的丝袜为“玻璃丝袜”。在我印象中,“尼龙袜”这个词要到上世纪50年代,方在国内众人的口中传开。再说在修辞的色彩上,说宋美龄从美国采购了多少双“玻璃丝袜”,还是说她从美国带回了许多“尼龙袜”,这之间的差别可不小。
抗战胜利后,“玻璃丝袜”在上海得以流行。胡伯威在《儿时“民国”》一书中,写了他战后回上海的最初印象:“最风靡一时的美国货就是所谓‘玻璃’用品。那些年可以说在上海营造了一个时髦的、光怪陆离的‘玻璃世界’。头一样就是女人的‘玻璃皮包’……其次就是‘玻璃丝袜’,它比真丝的丝袜更光滑、透明、性感。男人的‘玻璃皮带’,主要是无色透明,就像软的玻璃一样。”剧作家宋之的在那个时期所写的《群猴》中,有一句话可与此相映衬:“带一点小礼物,一件美国新进口的玻璃雨衣,嫂夫人试试看。”所谓“玻璃雨衣”,即现今所说的“透明塑料雨衣”——那时似乎把反光或透明的化学合成日用品统统都加上“玻璃”这个限定词。如今,在上述几个词中,“玻璃丝袜”似乎就成了硕果仅存的还在经常使用的一个词。
每种语言在发展、传承过程中,因时代、地域不同而产生的差异,就会显现出来。举一个普通的例子:无锡人称小孩为“老小”,而在邻城常州,则把这两个字倒过来,把孩子叫做“小老”——这,也可以说是显现了在词汇使用上的地域特点。
在更大的范围内,情况更是如此。在上世纪50年代放映的一部国产反特片中,一个台湾特务来到大陆后处处小心,却很快露出了马脚:我们称朝鲜战争为“抗美援朝”,而有一次他却“口误”,脱口而出另一种说法。这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狐狸尾巴从而被牢牢抓住。
同一国家的人之间,在语言交流中尚且会出现上述那些情况,可以想象,一个假扮成外国人的伪装者,在语言上会遇到怎样的麻烦。这里举一个因说错一个词而命丧黄泉的历史真实事例:
1944年12月,希特勒在比利时、卢森堡和法国之间的阿登高地发动反扑。最初,德军因乘虚而入获得了短暂的优势,为了打乱盟军的部署和锐气,他们派遣突击队员化装为美国士兵,混入美军后方。一次,一支德军突击队与美军相遇,德军为了应付盘问,派一个掌握了美式英语发音的士官前往接洽。大大咧咧的美国大兵,起初没有听出他发音上有什么问题,但是他说的一句话的用词,却引起了美军的怀疑。这个德国士官说的“汽油”一词,用的竟然是英式英语中的petrol,而不是美式英语中习用的gasoline!在美国,有谁不知道gasoline?即使早年间在中国,人们对这个词也不会感到陌生,它被音译成了“格士林”。
从这个德军士官的角度来讲,用临时学得的美国口音,应付了粗心的美国人已属不易,他幼时在德国文理中学上学,一开始学的就是英式英语,又何从知道在美国“汽油”是另一种说法?从美国士兵的角度,肯定这样想:怎么,伙计,你连机械化部队每天都要打交道的gasoline都说不出来啦?这不等于军人连“枪”这样的词都不会说了吗?恍然大悟的美国士兵将一梭子子弹打过去,那名德国士官倒地而亡。而那支德军突击队,几乎被全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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