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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1 10:40:30

 一家药企,2016年销售额只有5000万,第二年暴增近20倍超过10亿元。如此“神迹”背后并非业务奇迹,而是一桩涉案金额高达13.7亿元的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PPP大手笔网—中国第一文化门户网站

 
近日,本案一审宣判,涉案的湖北康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进药业”)原负责人李某被判有期徒刑15年。1989年出生初中文化的他,在子承父业接管公司后,面对公司巨额债务,最终铤而走险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蹊跷的销售额:
 
从5000万暴涨至超10亿
 
这里先介绍一下康进药业的基本情况。这家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地位于湖北咸宁,是一家从事农副产品收购加工、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企业,其主要业务流程为从农民手中收购中药原材料,直接或经初级加工后对外销售。
 
据媒体此前报道显示,2018年2月,税务部门在对康进药业进行日常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017年销售额暴增:从上一年度的5000余万一跃突破10亿元。
 
仅仅一年时间,全年开票量、销售额都激增近20倍,如此数据变化引起了税务部门的高度关注。面对约谈,公司方表示是为让公司上市,要把业绩做大,一半销售未经加工的原材料,一半销售经初级加工的半成品。
 
可是事实真是如此吗?
 
进一步的稽查揭穿了公司的谎言。调查发现,公司的生产用电数量和在咸宁收购的三七等药材原料数量,与企业销售额完全不成配比。咸宁本地根本如此大规模的药材生产基地,康进药业所支出的药材收购资金,落入了几个虚构的药材种植农户的银行帐号中。
 
10多亿元的中药材销售交易的真实性要打上大大的问号,该公司存在虚开发票的重大嫌疑。公安部门开展相关侦办工作,并将该案被命名为“18.02”专案。
 
2018年7月,该公司原负责人李某投案,但拒不交代犯罪细节。媒体报道显示,为掩盖犯罪事实,李某通过收集咸宁辖区亲友身份证资料,以亲友身份名义,在短期内自行开具大量农产品收购发票,以虚增成本和抵扣进项税款;为阻碍民警侦查,李某在案发前,损毁了手上所有的犯罪证据。
 
经过警方近一年的侦察,搜集证据查清事实并抓获了本案多名犯罪嫌疑人,在证据面前,李某心理防线终于被击垮,如实交待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事实。
 
“商二代”铤而走险:
 
虚开增值税发票13.7亿元
 
媒体报道显示,康进药业是一家族企业,因经营不善欠下了高额外债。李某从父亲手上接管企业后,认为正常经营难以偿还,便决定铤而走险,用公司名义虚开增值税发票进行非法获利。
 
天眼查显示,该公司已深陷诉讼泥潭之中,多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15年11月,李某接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1月卸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初至2018年8月期间,李某伙同他人,自己联系或者其他人介绍,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康进药业的名义同十余家企业签订虚假购销合同,虚开增值税发票。
 
经统计,在上述期间内,康进药业共向上述公司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7288份,税额合计1.0551亿元,价税合计7.6799亿元;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781份,价税4.9427亿元。
 
李某的供述证实,在上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行为中,康进药业约定开票费5千万余元,实际获取开票费3千万余元。
 
新三板药企卷入:
 
为逃避缴纳应缴税款
 
裁判文书显示,康进药业的开票对象多为医药类企业,其参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目的普遍是为了逃避缴纳应缴税款。
 
而这其中,甚至还出现了一家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身影。
 
裁判文书显示,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法院一审查明,通过被告人李某联系,康进药业为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源和药业”)、安徽正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正奇公司”)、安徽源和堂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894份,价税合计9145.62万元,税额1041.20万元;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3707份,价税合计约3.82亿元。
 
法院查明,源和药业在登陆新三板之后,积极准备主板上市,根据中介机构指导要求,须取得法人进项税票。为了逃避缴纳应缴税款,2016年下半年,该公司财务总监孙某联系李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双方约定由康进药业为源和药业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按开票金额的2.5%收取开票费。
 
法院查明,2016年10月至12月,源和药业陆续取得康进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79份,价税合计3916.3962万元,税额450.5588万元;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源和药业陆续取得康进公司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3707份,价税合计约3.8232亿元。以上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源和药业均用于认证和抵扣税款;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源和药业均用于计入公司成本。
 
2017年上半年,源和药业找安徽正奇公司融资借款4000万元,由于安徽正奇公司要求将款项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直接支付给源和药业的供应商,孙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构源和药业从康进药业采购了中药材原料,让安徽正奇公司的经办人毕某将4000万元转账给康进药业,后者在收到该笔款项后直接转账给了源和药业控制使用的个人银行账户。
 
2017年5月,康进药业以收取源和药业2.5%开票费的形式,向安徽正奇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80份,价税合计4000万元,税额约460.177万元。以上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安徽正奇公司均被用于认证和抵扣税款。
 
法院一审宣判:
 
李某获刑15年
 
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单位康进药业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7288份,虚开税款数额1.0551亿元,数额巨大;为他人虚开普通发票4781份,虚开价税数额4.9427亿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虚开发票罪。
 
被告人李某作为康进药业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虚开发票罪进行处罚。
 
最终,被告单位康进药业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虚开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90万元。法院对其违法所得3000万元予以追缴。
 
被告人李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本案的其他从犯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