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情人向自己提出分手,大连普兰店男子姜某决定向情人要回自己恋爱期间给她花的钱,但遭到情人徐丽(化名)的拒绝。愤怒的姜某持刀埋伏在徐丽的下班路上。他先连捅情人十多刀,之后又将情人割喉,导致情人大出血死亡。2020年6月从法院获悉,姜某因故意杀人罪被终审核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bbb大手笔网—中国第一文化门户网站
1975年出生的姜某是大连普兰店人。2013年,他和前妻李某离了婚。
2016年,姜某认识了有夫之妇徐丽,两人开始交往。2018年6月,徐丽也离了婚。
但交往一段时间后,2019年春节期间徐丽向姜某提出了分手。姜某觉得交往多年,自己给徐丽花了不少钱,于是想要徐丽偿还交往期间自己给她的花费,两人矛盾越来越深。
2019年6月13日下午,姜某再次给徐丽打电话,索要恋爱期间的花费,遭拒。于是姜某携带折叠刀埋伏在大连市普兰店区莲山街道大房身村林家沟屯距城八线公路北侧65米的村道上。
这里是徐丽下班的必经之处。当天下午3点,徐丽下班经过这里,遇到了姜某,两人争吵起来。姜某持刀猛刺徐丽胸腹部十余刀,待徐丽倒下后,又持刀割徐丽颈部数刀。经鉴定,徐丽左颈总动脉、颈内静脉完全断裂,右颈总动脉、颈内静脉破裂,因大失血死亡。
案发后,姜某拨打电话报警,还打了120急救电话。随后即他被警方抓获。
警方在侦查中发现,姜某此前就有家暴历史——2013年12月10日,他在普兰店城子坦镇的前妻姐姐家中,因为和前妻发生口角,就将前妻打成轻伤。
2019年11月18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姜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此案期间,姜某的辩护律师提出:"本案起因于感情纠葛,姜某系初犯,具有自首情节,建议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此案认为,姜某持刀刺、割他人身体要害部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又用拳击打他人身体并致轻伤二级,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其行为又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实施故意伤害犯罪后未归案期间又实施故意杀人犯罪,且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所犯罪行严重,依法应数罪并罚,论罪应判处死刑。鉴于姜某具有自首情节,并结合本案的具体起因,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近日,省高院依法核准对姜某的死缓判决。此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http://www.dashoubi.org/gongyi/zonghe/gyzx/2020-06-03/1333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