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精河县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安涛出席会议并讲话,精河县党委书记陈健主 持会议 。
会上,传达了自治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精河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切实提高认识。 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的重要举措,是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凝聚全县上下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有力举措和抓手。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高效推进 创建工作 ,为自治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做出贡献。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要以此次初验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创建工作方式方法, 结合自治区民委提出的5个方面问题和精河县自查出的12个方面问题,全力以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突出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重点抓好民族团结“细胞工程”创建,坚持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在打造创建品牌和示范点上下功夫,不断推动创建工作提档升级。
会议强调,要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发挥“一把手”作用,对创建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参与,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形成创建工作合力。要加强创建工作队伍建设,配足配齐创建工作人员,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为顺利实现创建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保证。
会上,通报了自治区民委关于对博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初验情况的反馈意见和精河县自查问题清单。
县四套班子在家领导,法、检两院主要领导,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县民团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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