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第四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精神。全院干警(含书记员)共计50人参加,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翔主持。
会上,该院检察长黄翔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四个意见”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简报》等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
集体学习后,院刑事检察局局长郑勇民、诉讼监督局局长郑华刚就学习文件谈谈自己的学习心得与体会,表示通过学习,进一步把握了黑恶势力犯罪的新形式和新特征,摸准标准,为办理此类案件打下了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
据了解,该院检察长黄翔带领与会人员对两高两部“四个意见”进行了逐字逐句的学习,并结合以前所办案件进行分析解读,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四个意见”强调,一是要深化学习,要进一步学原文、悟原理,深刻把握“四个意见”的内涵,弄懂弄通弄清黑恶势力犯罪的法律新特征;二是要精准运用,强化知行合一,用理论指导办案实践,进一步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三是要强化宣传,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四个意见”,提高群众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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