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批复的《金川区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和《关于贯彻落实〈金川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为顺利推进金川区党政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2月19日上午,区委编办组织全区涉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开展“三定”工作培训会,强化业务指导,推进工作落实。
此次培训会重点围绕“五个要求”(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求,优化协调高效要求,职能上下基本对应要求,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的体现和落实,详细解读“三定”工作“定什么、怎么定、达到什么目标”,对“三定”规定的范围和要求,主要职责的确定,内设机构的设立,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核定及“三定”规定报送等六个方面进行专题培训。
部门“三定”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是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制定“三定”规定是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机构改革精神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举措,是机构改革的实质性阶段。通过此次培训会,将进一步推进我区“三定”工作有序开展,为机构改革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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