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提高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水平,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12月17日下午,淳化县人民检察院、淳化县教育局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联合举行了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送法进校园”活动。青少年活动中心、淳化中学、冶峪中学、城关小学校长及冶峪中学师生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活动。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于荣主持活动。
聘任仪式上,于荣同志宣布聘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宏民、副检察长赵微、王金妮分别担任城关小学、淳化中学、冶峪中学法治副校长。三所学校校长分别为本校受聘法治副校长颁发了聘书。县人民检察院、县教育局联合为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法治教育基地”、淳化中学“法治教室”和城关小学“红领巾法学院”进行了授牌。
赵微副检察长讲话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微在聘任仪式上讲话指出,学校是实施法治教育的重要阵地,在学生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完善兼职法治副校长制度,建立“法治进校园”长效机制,指导、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学生违法犯罪,为教育工作者和学生普及法律法规,协助教师和学生提高法治意识,全力维护校园安全。
检察官助理刘博授课
聘任仪式后随即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刘博为冶峪中学师生带来了以“增强法制观念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为主题的法治报告。报告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法律入手,详细讲解了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知识,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系统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报告内容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引起了同学们的强烈共鸣,博得了阵阵掌声。
此次活动,对进一步引导全县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对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学校管理目标和师生共同携手,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共同营造平安和谐校园必将产生深远而有意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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