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提高审判质效,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审判工作的规范、促进作用,10月24日,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对本院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30日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
据悉,该院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钟健同志担任组长,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抽调各业务庭审判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担任评委负责具体评查工作。
本次评查工作先由被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的承办法官或合议庭成员先行自评,填写《被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评查表》,再由评查小组对案件进行合议制评查。
评查小组的成员紧紧围绕案件性质认定、事实分析、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实体处理、文书撰写等方面逐项讨论、逐案分析,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案件进行表决。
评查小组认为,导致发改案件的产生既有两级法院在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方面认识不同,又有部分当事人在二审中放弃部分诉讼主张,部分当事人一审时举证不力,二审才提交新证据等客观原因,但更多的是个别法官对案件事实认定不清或证据审查不严、适用法律存在偏差等主观原因。为此,该院审管办将根据各评查组的评查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对被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进行总结、分析,将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审判工作的促进作用。
该院分管民商事审判的副院长李启宁表示,案件审判质量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司法公正的最终体现。港口区法院将以此次评查活动为契机,完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加强法官业务培训,持续提升法官的办案水平,着力提高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新资讯
新闻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