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福海县纪委监委召开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转作风、提效能、抓落实”实践活动推进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共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共同学习《关于在全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转作风、提效能、抓落实”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活动各节点工作、活动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特别就专题学习、座谈讨论、组织生活会、总结评价等环节任务进行了再对标、再明确。
会议认为,《实施方案》是全地区纪检监察系统又一次统一思想、把握形势、明确任务、推动贯彻自治区纪委监委“9·21”会议全面落实的重要方案,对标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活动安排,为全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坚持“大干一百天、冲刺四季度”提供了方向。
会议要求,要把落实地区《实施方案》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中坚决树立正风肃纪抓作风,刀刃向内抓落实,出重拳确保工作换档提速的信心和决定。会上,就贯彻落实“转作风、提效能、抓落实”实践活动提出,实行“1234”工作机制。即:建立一项制度。每周一上午召开“周例会”,由分管领导听取由各部室、派出纪工委负责人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周工作计划的汇报。分管领导进行点评,并提出目标要求,确保全机关人人自加压力、负重前行,推动工作换挡提速、实现高质量发展;狠抓“两项建设”。即: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确保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有安排、有落实,绝无偏差;突出“三大监督”。即:执纪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三支监督力量要形成监督合力,构建相互联动、相得益彰的监督格局;完成四项任务。即:高标准、严要求对标中央第六巡视组有关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力争年内纪律审查工作有新突破,特别是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查处力度,坚决为总目标落地生根和群众工作落细落实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县级留置场所和乡镇标准谈话室要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坚决对四种行为问责。即:对“不作为”行为从严问责,对“跑风漏气”泄密者从严问责,对不担当者从严问责,对巡察不力者从严问责。通过实行“1234”工作机制,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还共同学习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10种表现》《自治区纪检监察工作定量定性考核考评实施方案(实行)》《自治区深化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12条措施》和地区“343332”工作机制。(福海县纪委监祁代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