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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苍南县第六届“小文学家”(小学组)评选的通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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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09 07:33:09

各学区、县直属小学:

   为落实温州市“小文学家”培养计划,营造爱阅读、爱写作的氛围,进一步发现、培养文学人才,经研究,决定举行苍南县第六届“小文学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文学创作:包括平时写作、获奖发表的成果和现场写作能力测试。

   2.文学素养:包括文学基本常识、文学积累和阅读能力的测试。

二、参评对象及要求

    1.参评对象:全县四至六年级学生(不分年段评选)

   2.参评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至少有1篇习作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县级评比中获一等奖、市级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

   (2)“发表或获奖”板块总分不少于3分。

三、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2018年10月20日—10月30日

   1.由各学区、直属小学按名额推荐学生,如实填写苍南县第六届“小文学家”评选推荐表(附件1)和 “小文学家”评选综合表中的“发表或获奖”与“平时写作”自评项目(附件2),相关材料10月20日前送县教研室204室肖云霖老师处,参评学生汇总表电子稿发zjcnxyl@126.com邮箱。根据材料审核,确定60%学生进入第二阶段的考核。

   2.材料整理要求:

   (1)平时写作材料装订一册(至少要5篇以上文章)。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发表的习作材料另外单独装订成一册,前面加评选综合表。

   (2)材料顺序要与综合表的“发表或获奖”一栏所填内容顺序一致。

   (3)习作发表的刊物必须要有邮发代号和标准刊号。要复印刊物封面、刊号页、目录页和习作发表的页面。

   第二阶段:2018年11月

   由县教研室组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学生进行现场作文、文学素养测试(须由指导师或家长陪同参加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项成绩与材料复评分数累加,确定苍南县第六届“小文学家”推荐对象和“小文学家”提名奖推荐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