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林州市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收工作动员会在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室召开。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朝勇、人社部门、税务部门相关人员、各镇(街道)主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宣读了《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要老保险费集中征收工作的通知》。会议要求,各镇(街道)、人社部门、税务部门要才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帮群众算好账,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征缴过程中要严格办理流程,加强保费监管,确保保费安全。
会议强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件关乎广大群众的大好事、大实事,各镇(办)、人社部门、税务部门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责任感;二要把握吃透政策,全面打造惠民体系;三要齐抓共管,全力推进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城乡居保集中缴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
据悉,我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将在2018年8月20日-8月31日进行集中征缴,征收结束后于2018年9月1日-9月10日进行缴费信息确认,以保证参保居民个人账户记录准确。同时,今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较以往有两个变化,一是城乡居民养老金最低发放标准由80元提高到了98元。二是缴费标准设为200元-5000元15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政府将根据缴费档次分别给予30元-340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