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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塞区物价局关于召开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公告

文章来源:互联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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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15 17:31:30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区物价局决定召开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已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推荐和聘请等方式产生,听证会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定于2018年8月30日上午9时,在城南区金芙蓉酒店五楼会议室召开。


二、价格方案要点


(一)配气价格及终端销售价格水平


1.居民用户。综合配气价格为0.55元/m³,分类居民配气价格为0.515元/m³,省内管道运输价格为0.165元/m³。居民用天然气销售第一档气价由现行的1.68元/m³调整到1.91元/m³,上调0.23元/m³;第二档气价由现行的2.02元/m³调整到2.29元/m³,上调0.27元/m³;第三档气价由现行的2.52元/m³调整到2.87元/m³,上调0.35元/m³。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等执行居民生活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根据国家规定暂不实行阶梯气价,价格标准在当地居民生活现行一档气价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02元。(见附表)

延安市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分档

户年用气量(m³)

调整后销售价格

非独立采暖

独立采暖(使用家庭壁挂锅炉采暖)

(元/m³)

第一档

0-480m³(含)及以下

0-2500m³(含)及以下

1.91

第二档

480m³-660m³(含之间)

2500m³-3000m³(含)之间

2.29

第三档

660m³以上

3000m³以上

2.87

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户

1.93

2.非居民用户。综合配气价格为0.55元/m³,分类非居民配气价格为0.73元/m³,省内管道运输价格为0.165元/m³。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2.13元/m³调整到2.12元/m³,下调0.01元/m³。


3.居民类用气范围为:居民生活用气、居民采暖锅炉用气和福利院、养老院用气以及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用气;其他用气为非居民用气类别。


4、综合配气价格0.55元/m³中,包含然气企业为居民用户更换物联表费用和安装相关费用。然气企业在更换物联表过程中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二)影响分析


对城镇居民家庭,每户每月基本生活用气20立方米左右,按调价幅度每立方米0.23元测算,每月增支4.6元;使用家庭壁挂炉采暖用户按第一档最高使用量2500立方米测算,每个采暖期增支575元。


(三)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1.终端销售价格由购气成本和配气价格组成。


购气成本由上游供气方的实际综合销售价格和运输费用组成;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确定。


2.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与天然气购气成本实行联动。当购气成本一定时间内平均上涨或下降超过一定幅度时,可按购气成本变化情况相应提高或降低天然气销售价格。


燃气经营企业供应居民用户,当购气成本6个月平均上涨幅度达到或超过15%,或连续12个月平均上涨幅度达到或超过10%时,按照燃气经营企业自行消化不低于20%,居民用户承担不超过80%的原则相应提高价格。当购气成本6个月平均下降幅度达到或超过15%,或12个月平均下降幅度达到或超过10%时,应及时全额向终端传导降低价格。当购气成本变动幅度未达到10%,累计到下一联动周期计算。


燃气经营企业供应非居民用户,当购气成本3个月平均上涨幅度达到或超过15%时,按照燃气经营企业自行消化不低于20%,非居民用户承担不超过80%的原则相应提高价格。当购气成本3个月平均下降幅度达到或超过10%时,应及时全额传导到终端用户降低价格。当购气成本变动幅度未达到10%,累计到下一联动周期计算。


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现行平均单位购气价格)÷(1-供销差率)。


3.燃气经营企业应及时提供天然气采购合同、结算货款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以及应纳税费等相关资料,并确保所提供资料客观真实。


4.根据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和上游价格变化情况,由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测算,适时相应提高或者降低天然气用户销售价格。


5.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通过后,今后市燃气总公司配气价格无变化,仅疏导上游门站和中游管道运输价格调整影响,则无需召开价格听证会,按照价格联动传导机制同步予以实施。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消费者


李东虎朝阳小区用户


王运顺一道街用户


张海洋滴水沟用户


王从定马家沟用户


谢鑫朝阳小区用户


南世龙滴水沟用户


康小卫景和园小区用户


范元飞二道街用户


牛光荣烟草公司家属楼用户


王江城北石峁则用户


(二)经营者


刘延峰安塞海亨天然气公司经理


赵瑞瑞安塞海亨天然气公司支部书记


(三)区人大代表


高兰新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


(四)区政协委员


谢海升区政协文史委员会主任


(五)政府工作部门


刘慧芳区行政复议办公室副主任


李小顺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晓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副局长


黄文龙区经济发展局干部


(六)专家学者


白云区初级中学校长


周德明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七)社会组织


高琪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八)旁听人员


张塞军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曹天龙紫金酒店副经理


韩明区招商局副局长


(九)新闻媒体


冯青花区外宣办副主任


韩海涛区广播电视局记者


四、听证人名单


孙占洋区物价局副局长


李卉区物价局干部


张志清区物价局干部


付世伟区物价局干部


陈志峰成本调查队干部


特此公告


安塞区物价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