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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举行启动仪式

文章来源:大手笔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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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13 19:29:20
8月13日上午,张家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启动仪式在桥东区举行。桥东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兆祥致辞,市经普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统计局局长张爱民讲话,省经普办副主任、省统计局普查中心副主任尹建红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杜进明宣布综合试点正式启动,市经普办主任、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韩永平主持启动仪式。
 
张爱民指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国务院部署的第一次大型普查。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是整个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普查的一次实战演练。桥东区是我市的经济大区,国民经济行业门类齐全,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特别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具有比较广泛的代表性,也具有较好的统计工作基础,是作为普查试点的最好选择。希望全市各级普查工作者要牢固树立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参加普查试点的全体工作人员以搞好综合试点为已任,切实增强责任心和事业心,尽职尽责、尽心尽力,认真负责地做好普查每一项工作。全市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普查试点对象要踊跃参加,全力配合普查试点,团结协作,凝心聚力做好普查各项试点各项工作,努力为全面开展普查积累经验,夯实基础。
 
张爱民强调,要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全市所有普查试点人员和普查试点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照时间要求、如实填报普查试点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试点数据。普查试点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和试点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试点工作人员,对在普查和试点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要严格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强化质量意识,确保试点不走样,以高标准的普查工作成效,保证普查数据质量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桥东区胜利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叶素斌和普查单位代表张家口市银座商城运营部部长张绍普作表态发言,普查员刘乃静代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宣誓。市经普办全体成员,各县区经普办业务骨干,以及参与本次试点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对象代表等300余人参加了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