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自2018年起,要全面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农药经营者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为推动此项工作扎实进行,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8月10日上午,县农业局在农技中心四楼会议室举行了农药经营许可证颁证仪式,现场对全县已经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60多家农药经营户进行颁证,仪式由农检中心副书记李俊波主持。
会上,农检中心张晓明主任就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的程序、进展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及重要性做了详细的部署安排,他强调农药的销售使用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大问题,销售农药的门店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农药销售工作。在进行农药经营许可工作上农药执法大队会严格按照《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不会偏袒任何一家经营户。各经营户要严格按照《新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把控进货渠道,绝不销售假劣农药,建立完善农资经营备案销售台账,要做到农药来源可查询,流向可追踪。
县农业局副局长雷建平作了总结性讲话,他强调今年是农业部确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又是我县积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关键之年。因此,绝不允许出现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今后县农业局将在农资市场监管、农药经营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力度,为净化我县农资市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提高经营人员综合素质和经营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等方面作出新的更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