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5日,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姜辉同志受邀出席长春市政府“迎新春”系列第四场新闻发布会并代表市局党组就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市场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等工作进行权威信息发布。
姜辉副局长提出:“春节”期间,市工商局将从自身职能出发,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做好消费市场监管工作,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努力为全市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从2017年12月25日开始至2018年2月25日结束,组织开展节日市场商品和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内容包括:以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为重点,对商品的标签标识等质量标志证明进行全面清查,督导经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来源登记、质量查验制度;加强对餐馆酒店、娱乐场所、美容美发店、休闲健身会馆等服务场所的检查,集中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突出对促销市场和各种商品展销会的监管,及时查处以“厂家直销”、“降价促销”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行为;以农村大集、集贸市场等经销场所为重点,严查以“特价惠农”、“送货下乡”等名义走村串户销售“三无”家电和服装鞋帽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商业零售企业深入落实赔偿先付制度。“春节”期间,市工商局将指导商业企业继续扩大赔偿先付的范围和覆盖面,通过推进落实赔偿先付制度,进一步减少消费者维权周期和维权成本,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更多便利。三是广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扎实做好12315热线受理工作。两节期间,各分局、工商所执法干部将深入各辖区的市场、商场、超市,结合投诉热点和节日消费特点向主办单位和经营者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提高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市局和各分局将开通全部12315热线,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快速受理和解决消费纠纷。对于特急事件,将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反馈。
对于“春节”期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姜辉副局长提出,全市各级工商监管执法部门将突出五个方面内容,切实加大对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努力维护经济运行秩序,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一步加强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通过市场检查、举报受理和与名优企业联合打假等手段,严厉打击在商品流通及服务提供环节中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有奖销售行为。二是强化对促销广告的监管。将以城区内繁华街道、商场超市、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以节日重点消费品促销广告为监管重点,严厉查处虚假打折和降价、不正当有奖销售及霸王条款。针对户外广告、卖场内促销广告及“传单式”广告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强化旅游市场监管。通过认真分析近期以来各地旅游景区反映出来的问题成因,从工商职能出发,对全市各旅游景点内的商店、摊点进行全面清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严厉查处虚假宣传、强买强卖、欺诈游客等各类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侵害老人、儿童等辨识能力弱的消费人群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我市旅游景区的良好形象。四是强化合同监管。突出加强旅游、餐饮合同监管,严厉打击合同欺诈、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维护群众节日消费安全。五是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围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部署,对重点区域、重点经营主体进行摸排走访,及时发现并查处非法传销苗头,广泛宣传传销的危害、骗人手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常识,依法及时从严查处发现的各类传销行为,把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做好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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