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经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研究决定,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中国佛学文化保护发展中心于2012年7月10日在京成立,张胜利同志担任中国佛学文化保护发展中心执行主任。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于1996年经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正式成立,为文化部直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下设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演出部、影视部、美术部、培训部、开发部等业务职能机构。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以繁荣文艺为目的,以服务艺术为宗旨,以文化创新为重点,落实文化部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承担文化部组织的或社会举办的文艺调演、汇演、展览等项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国内外文艺演出交流项目的立项及合作实施事项;承担文化部组织的各类艺术奖项评选、各类艺术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影视艺术作品的策划、立项、拍摄、制作等工作;国内外艺术家的美术创作、写生、考察及学术研讨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组织举办艺术成果的展览、交流、鉴定、开发、推介、演出活动;开展艺术专业知识普及和艺术专业培训工作;参与有关艺术品种的抢救、整理和保护工作,以及与文化艺术有关的各类业务工作。
中国佛学文化保护发展中心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它的成立将会对保护、发展传统佛学,促进佛学文化的发扬光大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小辉)
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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