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红河县召开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推进会,总结全县前期创建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创建工作,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和涛主持,县委书记张智俊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上,县委副书记赵健忠宣读了“红河州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家庭、进步教育基地”和“红河县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家庭”、“红河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名单。参会领导向第一批部分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进行授牌。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苏玲莉通报了红河县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情况。
张智俊在讲话中指出,全县各行业各领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全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拓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平等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了有效巩固和发展。并向第一批获得州级和县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示范家庭、教育基地表示祝贺。
就进一步做好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张智俊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团结问题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州提出的相关要求,为全县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全县要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深入实施“一把手”工程、“普惠”工程、“凝心聚力”工程“三大工程”,深入广泛开展“九进”活动,推动全县各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日益巩固。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落实整改
针对全县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要强化责任担当抓整改。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创建总体安排,结合职能权属,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确定明确的时限要求。主要领导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整改责任扛起来,做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层层抓好落实,全面推动示范创建各项目标任务高标准完成。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部分县属事业单位、省和州驻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站所主要负责人、中小学校长、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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