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预防和遏制货车非法改装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包括组织部署、排查整治和总结完善三个阶段,重点开展货车生产改装企业排查整治、货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排查整治、货车登记检验排查整治、非法改装“黑窝点”排查整治等四项任务,通过集中排查、重点检查、突击抽查、专项治理等方式,强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5类重点货车生产改装监管,严把车辆生产制造源头质量关,落实货运企业对车辆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及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取缔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企业、维修企业、货运企业、检验机构和非法改装“黑窝点”,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法律责任,健全和完善货车生产改装监管机制,为实现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问题打下良好基础,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工信厅联通装函〔2020〕180号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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