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下午,县教育局联合公安交管大队、安监局、交运局召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县安监局副局长王坚、交运局行管科科长李小年、交管大队安监中队队长赵欢锋出席会议并对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教育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镇(街)中心学校校长、民办幼儿园园长参会。会议由县教育局副局长李强主持。
会上,李小年对各幼儿园校车驾驶员及校车安全规范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螺栓、螺母等进行细致检查,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车况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赵欢锋就近期各地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进行了通报,并通过案例分析当前交通安全形势,对我县公(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运行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求做了进一步明确。他指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坚决按照“问题人不上车,问题车不上路”的原则,加强动态与静态结合管理,隐患排查要细致,高标准严要求,在遇恶劣天气情况下必须停止运行,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情况,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并对我县交界的外地跨区域接送我县幼儿车辆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及时向县交警队举报,联合执法予以打击取缔,确保我县师生交通安全。
王坚在讲话中指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不仅仅是思想重视,更要从各个层面、各个岗位上进一步落实责任,要严格按照有关作业要求,技术要求运行,加强督促、勤于检查、重在落实,确保不发生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事故。
最后,李强传达了县委陈书记在调研蓝田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指示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做了进一步安排,一是各中心学校要高度重视,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成立领导机构,确定专人任辖区民办校车安全管理车长,加强日常随机检查,并立即按要求、高标准逐校逐园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二是各民办幼儿园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夯实责任,坚决杜绝非国标及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要求的车辆运行,各园长要在把好车辆安全使用关的同时,更要时刻关注驾驶员动态状况,关心并及时了解驾驶员身心健康状况,确保行车安全。三是局机关各科室要立即深入分包镇校,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跟踪整改到位,确保师生乘车安全。对因麻痹大意、慵懒懈怠造成安全事故的,县教育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纪严肃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