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具有综合能力,在提供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服务时,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资质条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在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具备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同时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本着信誉可靠、综合能力和效率优先的原则,依法选择优秀团队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发展活力的通知》等政策要求,加快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落实“放管服”政策要求,加强服务能力、建立采信制度,依托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等,全面推进我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证中心
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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