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之西,河之东;山环水绕,崇山峻岭。山西省千沟万壑的地形条件,使得山西拥有众多的河流,承东启西的地理位置使山西成为黄河与海河两大流域的分水岭。省内黄河流域面积97 138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62.2%,海河流域面积为59 133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37.8%。山西河流属于自产外流型水系,河流水源来自大气降水,绝大部分河流发源于境内,向省外发散流出。黄河流域主要河流有汾河、沁河、涑水河,海河流域主要河流有桑干河、漳河、滹沱河、大清河,素有“华北水塔”之称。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丹)河、涑水河和大清河等“七河”流域面积11.2万平方公里,占山西国土总面积的72%,是三晋大地上的重要河流。
上世纪八十年代,“环保意识”尚未萌醒。作为国家能源重化工基地的战略定位的山西,在国家提倡“有水快流”政策的指引下,山西各地的大小煤矿、工业项目大干快上,一时间,三晋大地的窑口比比皆是,炼焦炉、小铁炉,高炉林立,乌烟瘴气,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河水污染严重,部分河流干涸断流。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理念,对“七河”进行生态修复和保护,结合七条河流不同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情况、水资源等因素,实施“一河一策”,坚持问题导向、规划先行,以河长制为抓手,高效节水、多策并举解决地下水位下降、河道径流衰减、植被退化、水体污染等河流生态问题。宏伟蓝图,规划先行治河先治汾。2015年印发《汾河流域生态修复规划纲要》,启动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规划编制工作。2016年4月,与水利部联合印发《汾河流域生态修复规划》,经过几年努力,汾河流域治理卓有成效。有了汾河流域的先行治理经验,2017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丹)河、涑水河、大清河(唐河、沙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2017
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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