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下午,石泉县公安局举行新建拘留所建成启用揭牌仪式。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田波,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善斌等领导共同出席启用仪式并揭牌。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小康,在家局党委成员及拘留所全体民警参加启用揭牌仪式。
2013年,经积极申报争取,石泉县拘留所于获中省立项批复,于2015年动工,总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由拘留区和办公区两部分组成,所内基础设施完善,完全具备拘留关押条件。
田波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石泉县拘留所正式启用,标志着我县监管场所迈上了基础设施标准化、执法办案规范化的新台阶。这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得益于县财政、发改、住建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他要求,要牢记“安全”二字,坚持警钟长鸣,认真抓好监管场所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强化制度保障、警力保障和装备保障,努力推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揭牌仪式期间,各位领导和嘉宾还深入拘留所各功能区进行了实地察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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