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发布落实《关于促进人口集聚 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和服务流程。其中明确:在义务教育阶段二孩入学“幼随长走”“就近择优”,三孩及以上孩子入学可在全市自由选择。
近日,呼和浩特市发布《关于促进人口集聚 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记者梳理发现,《意见》聚焦青年群体关注的产业、就业、住房、生育、落户、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努力打造青年“发展型、友好型、活力型”城市。
《意见》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意见》,确保广大学生和家长准确理解教育政策,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在义务教育阶段二孩入学“幼随长走”“就近择优”,三孩及以上孩子入学可在全市自由选择;在小学起始年级试点取消入学户籍限制,自有住房人员与房户一致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放宽小学入学年龄,在当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均可登记入学;呼和浩特市四区每学期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空余学位,优先保障来呼人员子女转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