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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认可度决定艺术品增值大小


作者:张胜利

日期:2015-02-05 15:12:03

 作品之所以被认定为是艺术品是有创作主体和欣赏客体所决定的,若一件作品仅仅为创作者的主体认定它是一件艺术品,而观赏者客体若拒绝其艺术性,那么这件作品仅仅是一个物品;若观赏者客体认定其为艺术性那么这件作品就是艺术品,因此一件作品是否成为艺术品且艺术价值的高低是由客体的审美认可度所决定。认可度高,其价值就高,认可度时间长,其自然就会增值。艺术品的接受过程既是主客观的一个审美过程,也是一个创造增值的过程。一件艺术品随着不同的理解或者说再创造而不断实现增值或减值。 
   我们在欣赏传统艺术品时,常常把自己作为局外人,而不参与融入到创作者主体的思想意识中。创作者就像一名创造成绩的运动员而欣赏者把自己当做是评判结果的裁判员,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把艺术品作为客体希望在作出评判的过程当中,做出公平、公证、不偏不倚、合理的解释,这是表层的、浅层的。但事实上,我们在接受、欣赏、评判它时,都要依据自己的主观意识来理解评判它。艺术品不能以一定的定量来检测它,是完全靠感觉来处置的。且不说,每个欣赏者,文化背景、接受艺术教育的程度、地域文化差别、家庭背景等等不同,主观审美意识自然有差别,有时这种差别还会是天壤的,这,我们怎么能要求对艺术品的评判得出一致的结果。历史上所谓传统的、经典的艺术品,并不是人们对它有一种天生的、共同的认可度,且认可度同样高,而是人们在共同接受传统经典艺术及艺术价值引导教育的结果,在这一前提之下,经典才能成为经典。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艺术品的美是靠引导来决定和形成的。在主观评判的过程中还将会出现两种态度,一种是积极参与艺术家、艺术品的对话,与之情感发生交流,从中发现自我独特的感知,剔除成见,在共鸣、和谐当中作出评判,这是一种积极的评判,也是艺术家所渴望的评判,这是在“动态”当中去把握、感知、体悟的审美观。另一种是被动的,戴着“有色眼镜”用挑剔的态度和怀疑的眼光去评判,自己游离与事外,常常会出现“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情况。对艺术品的评判就会呈现出另一种境界,这是不公平的,这是任何一个艺术家和艺术品都不愿遇到的情况。这也是为什么同样一件艺术作品,常常会得出两种不同的评价结果,这也是一个新的艺术品种或艺术品在出现的时候,为什么会有不同的反应,或追捧、或棒杀。 
   一个艺术家创造艺术品浅层的是创造美,深层的是引导美。创造美简单、容易、没有风险,引导美有难度、有风险,且审美认可度可能会持续时间较长,一旦获得成功将会是持久的、经典的。若艺术家去迎合大众的审美认可度其作品将会是世俗化、商品化而不会持久,是缺乏生命力的,因此经典作品是在引导美的过程当中得到大众审美认可度的,审美认可度是决定艺术品价值或者是增减值大小的尺度 。
(采编:张买生、梁晓蓓、谢文峰)转载时请注明出处。
 
编辑: 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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