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获496万元国家赔偿】据媒体报道,10月30日上午11点,张玉环国家赔偿案代理律师罗金寿和张玉环大哥张民强前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取了国家赔偿决定书。
该决定书显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江西高院与张玉环达成国家赔偿协议:向张玉环支付国家赔偿金共计4960521.5元,包括无罪羁押9778天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悉,该赔偿金额总数创下国内冤错案国家赔偿的最高纪录。
对于这一结果,张玉环及家人接受采访时表示,还是有些许遗憾,但仍选择接受,“领到赔偿金后,张玉环打算先给两个儿子买房,弥补多年来缺失的照料,余下部分留给自己养老。”
此前报道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振荣和张振伟被人杀害,邻人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凶。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玉环用手卡、绳勒、棍打的方式将邻居家两男孩杀害并抛尸水库,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入狱后,张玉环坚持喊冤,一再提出上诉。
直至2020年8月4日,江西高院对此案再审宣判,最终宣告张玉环无罪。
2020年9月2日上午,蒙冤近27年后无罪获释的张玉环在其国家赔偿案代理律师程广鑫、罗金寿及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西高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
该赔偿申请主要内容包括五项: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171564.5元;赔偿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100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171564.5元;伸冤费用支出100万元,各项共计人民币223431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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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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