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载《贪婪的种子结恶果》,剖析乌鲁木齐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伟严重违纪违法案。
落马官员:只有我能喝15年的茅台
报道披露,李伟入党动机不纯,早年认为“入党带不来任何实惠”,后来出于对权力的渴望,才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并积极表现,只是形式上入了党,思想上却并未真正入党。
李伟痴迷于“当官”后拥有的特权和地位,为了展现副市长的“地位”,他乐于在特殊场所吃请,多次请亲朋好友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聚餐饮酒。
李伟认为自己处处高人一等,与其他人不一样,必须有特别的安排。在接受老板宴请吃喝时,他在酒桌上刻意把人分三等,对应的酒也分三档——自己喝15年的“茅台”,老板喝“水井坊”,下属喝本地产的“三道坝”。他说:“我是副市长,怎么能和他们喝一样的酒,必须有差别,只有我才能喝15年的茅台酒。”
李伟认为自己手握大权,他提出的任何要求老板们都必须照办:要求老板出钱安排外籍保姆到他家服务;从几十元的水果蔬菜、上百元的水电费及理发费、上千元的手机话费、上万元的物业费,到几十万元的家具家电、近千万元的别墅,他都直接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
李伟把管理服务对象当作自家的“提款机”“摇钱树”,随要随取,他曾说:“我出门从来不带钱,我还需要花钱吗?全部都有人买单。”
更离谱的是,今年3月,李伟作为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指挥长,在自治区疫情防控二级、三级响应期间,居然组织市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及私营企业主聚餐饮酒。他说:“我当时就想,我是领导,那些要求都是对下面人提的,跟我没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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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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