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入狱13年后宣告无罪的张志超在抖音平台发布视频称,他将在10月20日领取自己的332万国家赔偿。今年6月1日,张志超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申请赔偿的金额为788.9万余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8.9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00万元。在视频中他表示,谁也不愿意用15年的青春来换这样的赔偿,感谢家人、律师和媒体这么多年的支持。
1989年出生的张志超是山东临沭县人,案发前是山东省临沂市临沭二中新校区高一学生。2005年1月10日,临沂市第二中学一名女生突然失踪,一个月后其遗体在男厕所被发现。
经临沭县公安局调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涉嫌强奸并致人死亡。2005年2月26日,张志超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8日其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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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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