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小伙沈光(以下均为化名)通过网络发出一份“清单”, 细数他与海航空姐女友芳芳的情感纠葛,迅速引发热议。在沈光的清单里,在他离婚前后,他帮芳芳买车、买奢侈品、发红包转账,前前后后花了上百万,没想到芳芳一边说着要和他结婚,一边带着男同事回家过夜,男同事称呼芳芳“小野猫”,还用着属于沈光的新牙刷。 交往一年多后,沈光离婚了,芳芳却悔婚了。近日,记者见到了沈光和芳芳,沈光想要回他为芳芳花费的钱,但芳芳不肯,两人商谈时没有达成一致。 一般情况下,给情人送礼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赠与”,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本案中如果男子与妻子没有做婚内财产分别制的约定,男子婚内为空姐的花费,其妻子可以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即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需要夫妻双方同意,或者《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三条,即给情人送礼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为由起诉要回。 |
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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