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生成需要经过项目分析、现场勘查、技术审核等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造成整个报告的疏漏,埋下安全生产的隐患。近日,嘉兴市南湖区应急管理局处罚并曝光了一起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内容存在重大疏漏的违法行为。
2023年9月12日,嘉兴市南湖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上级部门的案件移交线索称:某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出具的《浙江XX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南湖区应急管理执法人员随即调取了该企业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并邀请了行业专家针对案情予以会商研判并受理立案。
9月15日,执法人员赶赴浙江XX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取证及现状复核。经查,该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出具的《浙江XX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未对该企业涉爆粉尘相关情况进行评价,存在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同时,排除了涉嫌违规挂靠的违法行为。
9月22日,嘉兴市南湖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十)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安全评价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对策措施建议与存在问题严重不符等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规定。对某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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